点击:696时间:2025-04-23 08:48:13 来源: 资产管理部 大 中 小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三有限公司一台中立皇废旧洗车机转让
2.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3.标的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中立皇废旧洗车机 | DXC(D)-600 | 台 | 1 |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资产属于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三有限公司。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3个工作日,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张海均,联系电话:18157582505。
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8.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三、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1.计价方式:总价
2.转让底价(万元):0.2977
3.是否有保留价:无
4.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3)受让方确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0.03 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三有限公司 ,账号:121102200920019002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虞支行 )。
(4)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合同履约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5)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6)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7天内完成转让标的取货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搬迁等,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3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
(7)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仅限于转让清单所列设备、物资。受让方不得搬运转让清单以外的物品。
6.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四、保证金事项
1.交纳金额(万元):0.03
2.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3.交纳方式:线上;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1.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4-23
2.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5-8
3.是否自动延牌:是
4.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